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是两种不同的采购方式,它们在法律依据、采购方式、政策功能和采购对象等方面存在差异。
首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依据不同。政府采购主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而招投标主要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其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采购方式不同。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等七种采购方式,而招投标项目只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第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政策功能也存在差异。政府采购项目对中小企业和扣除小微企业投标给予加分等优惠政策,而招投标项目则没有这些福利。
最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采购对象也不同。政府采购主要针对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项目,多适用于正财的规定;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和企业的设备服务招标等多适用于招投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