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和企业项目的招投标中,制作标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然而,由于制作标书时往往会出现各种错误和遗漏,导致标书被废弃。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可以将标书制作流程化,从而避免遗漏标书的重要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标书必备资料,制作标书时应包括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设备介绍和技术能力介绍、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以及无法律法规禁止投标承诺书。此外,如果招标文件要求,还应包括标书购买证明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为了避免遗漏标书制作要求,可以将制作标书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 读招标文件阶段:
在此阶段,需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标注招标要求,以判断公司是否能够达到招标要求。同时,需要将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列成清单,并提前开具这些证明文件,以避免耽误投标使用。还需要注意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避免导致无效标。
- 做标书阶段:
在此阶段,需要每天检查招标网站,查看招标文件是否有变更,并及时对标书进行相应更改。还需要设置目录和页码,并统一标书中的日期。同时,要检查报价核算是否有错误和大小写是否正确。另外,为使标书脱颖而出,还应设计一个好看的封面,并注意标书打印分册和文件管理。
- 封标书阶段:
在此阶段,需要注意骑缝章和内页章的盖章,以及光盘的装袋和封条章的使用。还需要制作开标一览表,并根据需要单独封装。
- 带资料阶段:
在此阶段,需要整理和收纳必备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合同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此外,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收集其他必要的文件。